出售旗下資產,林洋能源可謂一舉多得。
4月13日晚間,林洋能源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林洋擬將其持有的5家公司100%股權,轉讓給武漢綠曦,轉讓對價為3.65億元。
對此,林洋能源表示,本次股權轉讓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進一步優(yōu)化電站資產結構,降低應收賬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據2021年三季報披露,公司資產負債率為30.03%,應收賬款44.87億元,其中拖欠的國家補貼金額約為31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能源局聯合開展可再生能源發(fā)電補貼自查行動,歷史拖欠補貼有望發(fā)放。
同時,林洋能源還表示,公司將回籠資金投資開發(fā)建設平價光伏電站,逐步提高自持電站中平價光伏電站占比。
出售資產將增加稅前凈利4085萬
4月13日晚間,林洋能源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安徽林洋”)擬將其持有的宿州金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蕭縣華耀農業(yè)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蕭縣華豐現代農業(yè)有限公司、蕭縣裕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給武漢綠曦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武漢綠曦”)。上述股權轉讓對價為3.65億元,涉及的裝機容量合計為154MW。
林洋能源表示,此次交易標的涉及部分第一次非公開、第二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和公開發(fā)行可轉債募投項目的目標公司。
公告顯示,本次交易評估基準日為2021年8月31日,通過收益法評估,標的資產的評估值合計為4.12億元,賬面凈資產合計為3.47億元,評估溢價率為18.68%。經雙方友好協商,最終確定目標公司的轉讓價格為3.65億元。
林洋能源介紹,本次交易作價低于評估值,主要系因為標的資產存在光伏發(fā)電應收補貼到位時間較長等客觀因素,交易價格系雙方基于評估值通過商業(yè)談判確定。本次交易預計增加稅前凈利潤額約4085萬元(從合并層面測算,最終以審計結果為準)。
公告顯示,國家電投集團湖北綠動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國電投湖北”)持有武漢綠曦100%股權,主要負責所屬新能源項目的投資和運營管理。國電投湖北為中國電力全資子公司。
林洋能源表示,基于業(yè)務發(fā)展和戰(zhàn)略規(guī)劃,進一步優(yōu)化電站資產結構,降低應收賬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與合作伙伴的合作關系,本次股權轉讓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資產負債率,持續(xù)優(yōu)化資產。
回籠資金開發(fā)平價光伏電站
林洋能源主要從事智能、儲能、新能源三個板塊業(yè)務。
自2014年進入中東部光伏市場以來,林洋能源就以“開發(fā)+EPC+運維”模式與國電投等多家央國企在國內外開展全面合作,不斷加大綠色能源的投資開發(fā)利用,致力于“成為全球智能電網、新能源、儲能領域一流的產品和運營服務商”。
目前,林洋能源在手新能源儲備項目充足,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各類新能源儲備項目超6GW。
因此,林洋能源出售電站容量占自持電站的比例為9.6%。
林洋能源稱,本次出售電站容量占比較低,不會對公司業(yè)務產生重大影響,有利于回籠資金,減少應收賬款,同時公司將回籠資金投資開發(fā)建設平價光伏電站,逐步提高自持電站中平價光伏電站占比。
根據林洋能源2021年三季報數據顯示,公司總資產為205.51億元,應收賬款44.87億元,其中拖欠的國家補貼金額約為31億元,資產負債率為30.03%,公司在手各類新能源自持光伏電站項目約1.6GW。
公告稱,截至評估基準日,目標公司尚欠安徽林洋及其關聯方合計約6.54億元(含借款及股利)。該借款至評估基準日起按一年期公開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各方將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節(jié)點和方式償還上述款項。
林洋能源4月13日發(fā)布的另一份公告顯示,擬對2017年公開發(fā)行可轉債募投項目中“320MW光伏發(fā)電項目”的部分約100MW光伏發(fā)電項目進行調整,利用該募集資金優(yōu)先投資更為優(yōu)質的光伏電站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林洋能源2021年在中東部地區(qū)獲得地面電站指標超1.5GW,其中在安徽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光伏發(fā)電項目競爭性配置中獲約280MW項目量。
除此之外,2021年7月,林洋能源與安徽省五河縣人民政府簽訂投資合作協議,在五河縣通過“風光儲+”模式與地方特色相結合的方式,投資建設2GW新能源發(fā)電項目。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林洋能源第一次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過去一年內,林洋能源已完成八家下屬子公司股權轉讓,這八家公司都是新能源相關公司。
原標題:林洋能源擬3.65億轉讓5家子公司 回籠資金開發(fā)平價光伏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