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
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違規(guī)收受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至2021年,謝長軍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2人所送禮金共計24萬元;向私營企業(yè)主借用1輛豪華商務車,退休后長期無償使用;每年過生日時,均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在北京安排的宴請,費用由私營企業(yè)主支付;與家人赴黑龍江旅游,相關費用由下屬企業(yè)用公款支付。謝長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1年7月,謝長軍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受賄超六千萬元!謝長軍案一審當庭認罪!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謝長軍利用擔任龍源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職務調整、人員入職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42萬余元;2012年至2013年,謝長軍利用職務便利,安排下屬企業(yè)以明顯高于市場391萬余元的價格向其親友經營管理的公司采購商品;謝長軍還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393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謝長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謝長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謝長軍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原標題:謝長軍再被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