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今年6月,西藏曾印發(fā)《今冬明春及“十四五”期間電力保供方案》。文件提出,計劃新增儲能規(guī)模共1.52GWh。
其中,實施存量光伏電站改造升級增配儲能和新建適當規(guī)模“光伏+儲能”項目,共計劃新增儲能1.26GWh,享受國家補貼政策的已建存量光伏電站改造升級增配儲能790MWh,新增470MW光伏電站以及470MWh儲能,新建“光伏+儲能”保供項目全生命周期上網電量結算電價執(zhí)行0.353元/千瓦時。
同時,西藏還計劃由電網企業(yè)負責實施電網側、用戶側新增配置儲能約260MWh。儲能裝置成本納入電網資產,并在電價成本監(jiān)審中予以合理考慮。建立電網側儲能電站容量電價機制,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建立尖峰電價機制,拉大峰谷價差,按市場化方式琉導電價。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jiān)管局關于征求西藏 “兩個細則”意見的函
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華能西藏雅魯藏布江水電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西藏分公司、國家電投集團西藏分公司、華電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西藏開發(f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協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西藏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區(qū)調及地調各有關并網主體:
根據《電力并網運行管理規(guī)定》(國能發(fā)監(jiān)管規(guī)〔2021〕60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國能發(fā)監(jiān)管規(guī)〔2021〕61號)等有關文件,并結合西藏“兩個細則”模擬試運行的情況,我局組織對西藏“兩個細則”的相關條款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西藏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和《西藏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F征求各電力企業(yè)的意見,請于11月20日前反饋,逾期不反饋視為無意見。
傳真:027-88717610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jiān)管局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10月19日
原標題:西藏首次制定兩個細則!儲能電站調峰按光伏上網電價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