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2014-12-31 2015-9-30
資產(chǎn)總額 1,224,173,573.45 1,341,933,208.97
負債總額 953,692,530.89 1,149,569,484.89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38,000,000.00 -
流動負債總額 951,866,090.81 1,242,111,786.94
資產(chǎn)凈額 270,481,042.56 192,363,724.08
2014 年度 2015 年 1-9 月
營業(yè)收入 223,388,812.48 172,778,170.07
凈利潤 -22,127,911.39 -67,667,795.35
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1、擔保種類: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期限:5年
3、擔保范圍:《買賣合同》項下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債務人在買賣合同項下應向乙方履行的全部與支付貨款相關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xiàn)權利而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已經(jīng)于2015年12月23日召開的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六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認為海潤香港未來具有償付債務的能力,對其提供擔保不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該擔保,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對外擔保事項進行披露。
根據(jù)公司《章程》等相關規(guī)定,本次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本次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香港擬與康富國際簽訂《買賣合同》,海潤香港擬向康富國際采購總金額為 1,141.19 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 7,387.04 萬元)的
光伏組件,為確保海潤香港與康富國際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本公司愿意為海潤香港履行合同提供保證,擔保期限為 5 年,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公司擔保的對象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目前經(jīng)營狀況穩(wěn)定,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nèi),符合公司未來發(fā)展規(guī)劃和經(jīng)營管理的需要,未損害公司及股東的權益。不存在與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與關聯(lián)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2003]56 號)及《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2005]120 號)相違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