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者提出,越南電力集團(EVN)應以臨時價格從合格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購買電力,相當于進口電力價格的90%。
該提案是在3月20日在越南電力公司EVN河內總部大樓舉行的一次會議上提出的,該會議有85名來自處于國渡階段的光伏及風電項目的投資者。
該提案是基于越南工業(yè)和貿易部的第15號通告函,同時,也代表了3月10日向越南總理辦公室簽署請愿書的36個處于過渡階段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者的心聲。有34個過渡項目已完成了項目建設及試運行,其中包括28個風能和6個光伏項目,這些項目將提供近2,091兆瓦的電力,相關相關可隨時與越南國家電網(wǎng)進行并網(wǎng)。
在等待與相關越南管理機構針對電力關稅框架以及與EVN的談判過程中,上述項目的投資者自發(fā)組織起來,針對有資格并網(wǎng)發(fā)電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要求EVN采購電力,以防止電力資源的浪費。此外,投資者還提出了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臨時電力價格,等于電力進口價格的90%。
事實上,越南電力公司EVN一直以高于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價格來從其他國家購買電力。例如,2022年,煤電的成本區(qū)間從3,500 越南盾至4,000越南盾,而可再生能源的電力價格僅為每千瓦2,000越南盾。
“越南政府規(guī)定,2025年12月31日之前,進口自其他國家的風能,水電和火電的價格為越南總理辦公室決定的每千瓦時6.95美分,因此,如果越南本地項目的可再生電力無法以相同的價格進行出售,那將是極不合理的一項措施。”
根據(jù)越南電力界消息人士的說法,此次擬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臨時電力價格(占進口價格的90%)為每千瓦時6.2美分,低于行業(yè)和貿易部發(fā)行的第21號決議案的上限電價。
原標題:越南境內36個風電&光伏業(yè)主要求EVN采購綠色電力,價格為6.2美分/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