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本該相互謙讓、和睦相處,可老田和老張卻因為采光問題訴諸法院。
田某與張某系鄰居,2022年張某在自家房屋安裝光伏發(fā)電裝置,鄰居田某認為張某私自搭建光伏裝置影響了自己家的采光,兩家多次就此事協商未果,后田某于2023年2月,將鄰居張某訴至汾陽法院,要求張某拆除房屋屋頂安裝光伏發(fā)電裝置。
李法官接到案件看到起訴狀時,陷入沉思,沉思不是因為案情復雜,也不是因為案件難辦,而是因為本案中不僅原告和被告是鄰居,法官和原、被告也是鄰居。
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
望盡天涯路
早春二月,冬的寒意還未全消。下了班,李法官匆匆回到家,爬上自家的窯頭,望著原告和被告家,心里琢磨著案件怎么往下走。
案件本不復雜,至于是否影響采光,只需委托鑒定中心鑒定,法官根據鑒定中心鑒定結果判決即可。但是高昂的鑒定費和冰冷的判決,只會讓原本并無太大矛盾的鄰居變成老死不相往來的仇人。本案最好還是協商處理,調解處理矛盾最為合適。
衣帶漸寬終不悔
為伊消得人憔悴
不調不知道,一調便知難。原告堅持認為,被告的行為導致自家的采光受到很大的影響,被告則認為,自己在自家窯頭建設,根本不會影響到原告。
原、被告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讓步。為了化解矛盾,法官給二人講解清朝安徽桐城“千里來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的故事。
原告
故事講的不錯,讓地就不用了,只要不擋我家光就行!
還讓地了,我在自家房頂修個光伏裝置還不讓!
被告
承辦法官說,都是鄰居,商量著處理吧,要不下一步還得鑒定,為了這點事還得付鑒定的相關費用。
原告
不用鑒定,你判吧,判了我上訴!
原告愛怎么辦就怎么辦吧,我坐等!
被告
法理、道理,該講的都講了,雙方都不愿意讓步。為了案件能有進展,承辦法官與村委、鄉(xiāng)鎮(zhèn)包村干部聯系,一起到村里勘查現場、了解事情的真實情況,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勸導各方換位思考,從鄰里和諧的角度出發(fā)妥善解決問題。雖然多次調解,但雙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
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
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在承辦人的努力和堅持下,終于在開庭的前一日,被告同意按法庭曾經給出的調解意見,將發(fā)電板拆東補西,這樣就可以避開遮擋原告居住的院東的房屋的采光。原告也在法庭的勸解下,同意了被告的意見,雙方終于達成了和解。在法官的見證下,被告在兩日內將發(fā)電板按調解意見移位,實現了調解、執(zhí)行一步走,既方便了當事人,也避免今后雙方因執(zhí)行再生矛盾。
鄰里之間的糾紛說大不大,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可說小也不小,關乎文明與法律、關系個人權利與自由。汾陽法院將繼續(xù)踐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辦”的司法理念,堅持能調則調,將矛盾大化小、小化無,譜寫出司法服務鄉(xiāng)村經濟社會發(fā)展新篇章。
原標題:一塊光伏發(fā)電板引發(fā)的鄰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