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河南省能源監(jiān)管辦發(fā)布關于公開征求《河南新型儲能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guī)則(試行)意見通知》(以下簡稱《規(guī)則》)。
《規(guī)則》指出,河南儲能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主體主要包括儲能電站(自并網即納入市場)、統(tǒng)調并網電廠(公用燃煤火電、集中式風電和光伏)、10(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的分散式風電及分布式光伏等。其中,集中式和分散式風光項目均不含扶貧項目。
儲能電站準入條件為:
1.獨立儲能和配建儲能項目。配建儲能需滿足獨立儲能項目同等技術條件和安全標準,可轉為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
涉及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的儲能,原則上暫不轉為獨立儲能,暫不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
2.額定功率不低于2兆瓦、連續(xù)儲能時長2小時及以上。
3.滿足調度技術管理要求,具備自動發(fā)電控制(AGC)功能
調度和結算上:
1.電力調度機構應優(yōu)先調用無償及報價較低的儲能資源。為滿足電網安全運行,必要時調度機構可直接調用儲能資源。
2.儲能調峰市場結算應綜合考慮實時市場調用結果和市場成員實際執(zhí)行情況等因素,實行日清月結。
補償費用:
儲能調峰輔助服務補償費用計算周期為15分鐘,補償電量為其計算周期內參與電網調峰的充電電量,補償價格為出清結算價格,儲能調峰補償費用為補償電量*補償價格。
市場初期,按照“日前報價、實時出清”交易機制,儲能依照河南省火電機組第一檔調峰輔助服務交易結算價格優(yōu)先出清,儲能參與調峰補償價格報價上限暫按0.3元/千瓦時執(zhí)行,后期將根據我省市場發(fā)展情況適時調整。
費用分攤:
儲能調峰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由全省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中未中標的統(tǒng)調公用燃煤火電機組、風電和光伏電站等共同分攤。
在省調未調用儲能調峰資源情況下,儲能項目自行進行的充放電行為不獲得儲能電力調峰輔助服務費用。
原標題:2MW/2h可準入!最高補償0.3元/kWh!河南新型儲能參與電力調峰輔助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