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機構負責綠色電力交易安全校核,按調度規(guī)程實施電力調度。調度機構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完成年度綠電交易安全校核,2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綠電交易安全校核,并將校核結果及校核說明返回浙江電力交易中心,由浙江電力交易中心將結果傳送至北京電力交易平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能綠電交易結果向調度機構報備后,若無反饋意見視作安全校核通過。
原文如下:
浙江電力交易中心關于公開征求《2024年浙江省綠電綠證市場化交易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依據《浙江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guī)則(2023年修訂版)》、《2024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浙發(fā)改能源〔2023〕311號)、《關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浙發(fā)改能源函〔2023〕611號)、《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修訂稿)》(京電交市〔2023〕44號)、《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經商浙江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浙江監(jiān)管辦公室,浙江電力交易中心起草了《2024年浙江省綠電綠證市場化交易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各市場主體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3年12月29日前反饋書面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聯(lián)系人:阮婷婷聯(lián)系電話:0571-51216637
郵箱:zj_2024sjlv@163.com。
附件:2024年浙江省綠電綠證市場化交易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
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原標題:浙江省發(fā)布2024年綠電綠證市場化交易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