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江蘇陽光發(fā)布關于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業(yè)績預告事項的監(jiān)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披露,上海證券交易所詢問江蘇陽光與江陰建禾鋼品有限公司簽訂《工業(yè)用地及廠房買賣協議》且支付部分土地轉讓款1億元,相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完成變更手續(xù)等問題。
江蘇陽光表示,根據寧夏當地政府要求,光伏項目立項需要自有土地使用權或者長期租賃的土地,為符合當地政府的要求,2022年7月5日,江蘇陽光全資子公司寧夏澄安與江陰建禾簽訂《工業(yè)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江陰建禾將902,250平方米的土地和56,619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寧夏澄安使用,租賃期10年,期限自2022年7月5日至2032年7月5日止。
江蘇陽光表示,寧夏澄安在新能源項目建設的過程中,一直積極尋求與國有企業(yè)或者專業(yè)的新能源公司進行合作,想通過借助合作方的技術、管理、規(guī)模優(yōu)勢以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合作共贏。在合作談判的過程中,合作方均提出,平整土地、重新修建廠房耗時太長,可能會對項目收益產生不利影響,建議寧夏澄安以土地和廠房出資入股可以縮短投資建設周期。
2023年5月19日,寧夏澄安與江陰建禾簽訂《工業(yè)用地及廠房買賣協議》,雙方約定寧夏澄安向江陰建禾購買位于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qū)石中高速公路東、包蘭鐵路西的工業(yè)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雙方商定交易價格為評估價值,即12,00萬元。截至目前,寧夏澄安向江陰建禾支付土地收購款項1億元,尚余2800萬元未支付。
江蘇陽光表示,自寧夏澄安與江陰建禾簽訂《工業(yè)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之補充協議》后,光伏相關產品的市場價格快速且大幅下跌,已不能達成公司光伏投資項目原計劃的經濟效益,若取消土地購買的交易,公司可能需賠償違約金,結合前期投入,公司正在與相關方探討以土地和廠房出資入股方式進行項目合作或轉讓事宜。
據了解,2022年12月,江蘇陽光公告宣布擬在寧夏石嘴山建設年產10萬噸高純多晶硅項目和年產10GW拉晶切片、10GW電池片和10GW組件項目。其中一期5萬噸多晶硅項目投資50億元。
原標題:最新!跨界光伏上市企業(yè)光伏制造項目擬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