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周末接到一位用戶反饋,供電所的工作人員把智能雙向電表的進出線接反了,戶用光伏系統(tǒng)三個月左右的發(fā)電量沒有送入國家電網,更關鍵的是全鎮(zhèn)所有戶用光伏系統(tǒng)都被接反了,數量高達140余戶,如此供電所的工作人員把智能雙向電表的進出線接反了?
經銷商的無奈與苦中作樂
周末,一位經銷商在后臺留言說供電所的工作人員把雙向電表的進出線接反了,三個月的發(fā)電量損失不知該找誰。后來通過添加微信以及電話溝通,小編對此事的前因后果進行了了解。
此鎮(zhèn)的戶用光伏是去年年底才有經銷商進行開發(fā),在三個月時間內陸續(xù)并網了140余家戶用光伏系統(tǒng)。目前為止,小鎮(zhèn)內的經銷商只有兩家,且都不是本鎮(zhèn)人士。
由于供電所工作人員對戶用光伏系統(tǒng)接線的不熟悉,本鎮(zhèn)新開發(fā)的戶用光伏系統(tǒng)在并網調試后接入智能雙向電表時,進出線居然接反了。智能電表的進出線雖然接反了,但是并不妨礙相關數字的記錄,所以在并網三個月后,直到供電所的工作人員進行抄表核算補貼時才發(fā)現這140余戶的異常。
根據經銷商的表述,戶用光伏系統(tǒng)在并網一個月后,供電所的工作人員應該是要過來進行復查的,然而供電所的工作人員并沒有進行“收尾”工作。經銷商以及用戶也不具有對已安裝項目的復查權限,在逆變器與智能電表有數字記錄后便意味著整套系統(tǒng)已經開始正常工作,殊不知“進項”卻變成了“出項”。在談及用戶對發(fā)電量異常的看法時,經銷商表示逆變器方面都有手機上的APP,用戶是直接通過APP來查看發(fā)電量的,而逆變器的發(fā)電量數據顯示則是正常的。
事情發(fā)生后必定面臨著賠償問題,用戶是不會因為誰的失誤而自己買單的,而這140余戶用光伏一個季度的發(fā)電量損失大約在15萬元左右。既然是供電所工作人員的失誤,那這部分損失便應該由供電所來負擔,但顯然是不太可能的。
在談及這部分損失的賠償問題時,經銷商表示,這個賠償他根本不敢去找供電所的領導去協商,畢竟以后還要在本鎮(zhèn)包括周邊地區(qū)進行戶用光伏系統(tǒng)的銷售,如果找領導協商這部分賠償,鑒于地方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周邊的市場可能就完全沒有了。
然后經銷商又苦中作樂的分析了一下:本鎮(zhèn)經銷商目前只有兩家,他由于進入市場較遲,所以開發(fā)的客戶也較少,這次出問題的只有16戶,而另外一個經銷商出問題的戶數則達到了120多戶。所以,從損失來說,這個經銷商的損失大約在2萬元以內,而另外一個經銷商則損失了13萬元,從競爭方面來說也是稍微有點好處的,可以算是自損八百的同時也傷敵一千了吧……
個別地方的懶政與無所謂
其實經銷商愿意通過自媒體的方式把這件事情說出來也不是為了經過媒體宣揚去要得賠償,反而是屢次告誡于我不要出現具體的地名和人名,他怕出現具體的地名以后被“靈道”盯上,這樣他以后的周邊市場就可以不用做了。經銷商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通過這件事情跟我訴訴苦,說一說他在一線跑手續(xù)、并網調試、以及戶用光伏推進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難題。
經銷商在做戶用光伏的地推時,總會遇到對光伏不信任的人,而這個時候地方供電所便成為了最具權威的解答部門,因為從備案到并網的一系列手續(xù)都需要跟供電所的人打交道,他們的解釋對于不了解光伏的人無疑是更具說服力的。
然而,有的對戶用光伏感興趣的人咨詢過供電所的工作人員后,便不再關注光伏了。經銷商為此感到很納悶,便問之。農戶的回答是這樣的:供電所的工作人員說了,戶用光伏不好,不賺錢……
后來經銷商因為工作的關系和供電所的工作人員“廝混”熟了后,才了解到為什么有時候工作人員會對光伏是一種抵觸的態(tài)度。因為供電所的常規(guī)工作人員一般只需要抄抄電表就好,而自從戶用光伏快速發(fā)展起來后,前來問詢、備案以及并網調試的事情便多了很多。同樣的上班時間,同樣的工資,多一事總比少一事好,所以有時候前來咨詢光伏發(fā)電的人便得到了“戶用光伏不好”這樣的回答。
此為其一,其二便是對光伏的不了解,也不愿意去了解的一種無所謂的態(tài)度。
通過上文便可知供電所的工作人員對光伏的陌生程度,說完這個事情后,經銷商則又講了另外一件事情。
經銷商在某個地方做成當地戶用光伏的第一單時,供電所的工作人員不會并網調試……是經銷商找了其代理品牌的工程師給供電所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后又手把手的教會了該工作人員戶用光伏的線路接法。
原標題:戶用光伏雙向電表被接反 140余戶近三月發(fā)電損失由誰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