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戶用光伏市場火爆,其中的法律知識更需要我們了然如心,以防自家在安裝戶用光伏時產(chǎn)生不必要的損失,下面讓我們一起走入戶用光伏法律小課堂。
戶用光伏電站遭臺風、冰雹襲擊,是否一定屬于不可抗力情形?
戶用光伏電站安裝在戶外屋頂,暴露于風吹日曬之下,不可避免受到惡劣自然環(huán)境的影響,比如臺風、冰雹、雨雪天氣、雷暴等。如果這些自然力給光伏電站造成破壞,是否一定屬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呢?
根據(jù)《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wù)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對此亦有類似規(guī)定。從上述規(guī)定上,我們可以看出不可抗力具有免除合同參與方主體責任的法律效果。不可抗力是指超出雙方締約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人為規(guī)避且人力無法應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括三類:(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旱災、海嘯、冰雹等;(2)政府行為,指政府主導的征收、征用、新的政策法律頒布實施等;(3)社會異常事件,指戰(zhàn)爭、罷工、騷亂等。對于光伏電站而言,可能遭遇的類不可抗力主要指臺風、冰雹等自然災害。
如果這些自然力給光伏電站造成破壞,是否一定能認定為不可抗力而免除相關(guān)方的責任呢?筆者認為,應當結(jié)合光伏組件的產(chǎn)品質(zhì)量標準綜合判斷。
原標題: 戶用光伏電站遭臺風、冰雹襲擊 是否一定屬于不可抗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