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fā)布了《關于提醒注意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代理關系綁定相關事項的通知》,一個電力用戶只能由一個售電公司代理參與交易。已經與一個以上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的電力用戶,請確定一家售電公司提交代理協議,并自行承擔與其它售電公司解約所引發(fā)的違約責任。
電力用戶與一個以上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且多個售電公司均提交代理協議的,依據山東省經信委《關于做好2018年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魯經信電力〔2017〕528號)規(guī)定,取消該用戶當年的售電公司代理交易資格,自主參與市場交易。
詳情如下:
關于提醒注意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代理關系綁定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售電公司、電力用戶:
根據山東省經信委《關于全面放開煤炭、鋼鐵、有色、建材行業(yè)企業(yè)進入市場的通知》(魯經信電力〔2018〕330號)要求,山東電力交易中心已于9月下旬開始受理售電公司提交的與新增電力用戶的代理協議。為保證代理協議綁定工作的嚴肅性,保障市場各方的合法權益,現將提交代理協議過程中的注意事項重申如下:
1.代理關系綁定流程由售電公司通過山東電力交易平臺發(fā)起:售電公司提交代理協議,電力用戶進行確認。經山東電力交易中心審核通過后,代理關系隨即生效。
2.一個電力用戶只能由一個售電公司代理參與交易。已經與一個以上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的電力用戶,請確定一家售電公司提交代理協議,并自行承擔與其它售電公司解約所引發(fā)的違約責任。
3.電力用戶與一個以上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且多個售電公司均提交代理協議的,依據山東省經信委《關于做好2018年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魯經信電力〔2017〕528號)規(guī)定,取消該用戶當年的售電公司代理交易資格,自主參與市場交易。
4.山東電力交易中心將在每月月度交易開展前,公示當月新綁定的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的代理關系,請相關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監(jiān)督。
山東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2018年10月12日
原標題:山東:電力用戶與多個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將被取消當年代理交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