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山東明確、細化了涉河湖生產活動管理,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建設設施大棚、布置光伏發(fā)電板等。山東還進一步明確了涉河湖建設項目的管理,未經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有審批權的行政審批部門審查同意,不得開工建設。
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山東明確、細化了涉河湖生產活動管理。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山東禁止建設設施大棚、布置光伏發(fā)電板等。
據了解,其他被限及禁止的涉河湖生產活動還有: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種植高稈作物、蘆葦、杞柳、荻柴和樹木(堤防防護林除外);設置攔河漁具;棄置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未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圍墾河流;填湖造地、圍湖造田、筑壩攔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湖泊水面等行為。
山東還進一步明確了涉河湖建設項目的管理。涉河湖建設項目中,涉河湖部分的工程建設方案未經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有審批權的行政審批部門審查同意,不得開工建設。
據介紹,涉河湖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隧道、渡口、管道、纜線、攔河閘(壩)、取水、排水等建筑物及設施、光伏、風電、河湖綜合整治工程、河湖生態(tài)修復工程、公園景點等。
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日前印發(fā)的《山東省河湖管護規(guī)定(試行)》,山東還將繼續(xù)加大對涉河湖違法違規(guī)生產活動的整治力度。其中,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有審批權的審批部門批準的采砂行為,或未按批準的規(guī)劃確定的時間、范圍采砂的,將被制止并依法依規(guī)處罰,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將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據山東省水利廳河湖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山東省河湖管護規(guī)定(試行)》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的河湖管護規(guī)定,同時也是山東首個針對河湖管護進行專門規(guī)范的文件,將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原標題:光伏大省禁止裝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