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山東某工商業(yè)光伏電站截止日前拖欠電費600萬元以上,還阻攔運維人員進場工作,合作的地方企業(yè)多次耍無賴,致光伏公司進退兩難。
疫情期間,能源保障成為一項重要工作。然而在光伏發(fā)電大省山東省的曹縣,卻出現了光伏電站工作人員日常運維被粗暴阻撓、電費被拖欠數百萬元的情況。飽受困擾的曹縣樂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照光伏)表示,山東省的好政策吸引我們來投資分布式光伏電站,然而原本合作的地方企業(yè)的“無賴”做法讓我們進退兩難。
樂照光伏的工程師李先生介紹說,2016年10月,曹縣樂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與山東富洋工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洋公司)、山東省曹普工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曹普公司)分別簽訂合作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曹縣樂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為兩家公司在廠區(qū)內安裝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部分自發(fā)電量供兩家公司使用,每月抄表按0.7元/千瓦時的電價向樂照光伏支付電費。
一期項目開始后,樂照光伏分別在曹普公司、富洋公司的廠區(qū)投資2.09億元和0.61億元建成了分布式光伏太陽能發(fā)電站,其中曹普公司項目全額上網29.5MW、自發(fā)自用5.13MW;富洋公司項目全額上網9.4MW、自發(fā)自用0.98MW。
然而,富洋公司與曹普公司分別自2017年3月與2018年4月,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向樂照光伏公司支付電費,目前已累計拖欠電費600萬元以上。“我們多次向富洋、曹普兩家企業(yè)催繳電費,遭曹普公司法人李金亮和財務總監(jiān)王志玉拒絕,還被保安強行驅逐。”
樂照光伏李工程師說:“更嚴重的是,兩公司還拒絕我們的工作人員進廠區(qū)對分布式光伏電站進行必須的維護——這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我們也曾向當地主管部門反映問題,但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就拖欠電費和拒絕電站工作人員運維這一情況,記者數次電話聯(lián)系曹普公司法人代表李金亮欲進行采訪,對方始終不接電話。
記者了解發(fā)現,曹普公司法人代表李金亮與富洋公司原法人代表李偉為父子關系。富洋公司法人代表曾在2017年11月由李偉變更為楊同喜,但李偉依然為實控人。曹普公司從事編制品、工藝品、實木家具等業(yè)務長達30余年,在當地影響力比較大,社會關系比較復雜。
天眼查資料顯示,截止2020年1月21日,曹普公司涉及法律訴訟47起,被執(zhí)行案件5起,涉及金額達1.3億元。李金亮也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此外,富洋公司涉訴案件48起,被執(zhí)行案件12起,金額達1.7億元,涉及金融借款、民間借貸、買賣合同糾紛等。
2019年11月7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對山東省曹普工藝有限公司一處廠房予以查封。然而據了解,被查封的廠房并沒有因此受到影響,另開一門繼續(xù)生產運營。
原標題:山東某光伏公司被欠巨額電費 電站無法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