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國家財政局現(xiàn)撥付國家電網公司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光伏扶貧項目)400897萬元,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為“2116002 太陽能發(fā)電補助。
財建〔2018〕74號
國家電網公司: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fā)<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102號,以下簡稱《辦法》)、《財政部關于分布式光伏發(fā)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13〕390號)、《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8〕25號)和你單位申請情況,現(xiàn)撥付你單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光伏扶貧項目)400897萬元,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為“2116002 太陽能發(fā)電補助”。
為確保光伏扶貧收益及時惠及廣大貧困人口,請及時將村級電站和集中電站的補助資金撥付至扶貧項目所在地扶貧發(fā)電收入結轉機構,并由扶貧主管部門按照光伏扶貧收益辦法監(jiān)督全額撥付至光伏扶貧項目所在村集體。
財 政 部
2018年3月30日
財政部